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袁家军出席并讲话
11月22日至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杭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查《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废止1件法规;批准6件报批法规;表决通过“一府两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经审议表决,接受许罗德请求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傅明先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傅明先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刘忻、张雁云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袁家军为傅明先、刘忻、张雁云颁发任命书,傅明先、刘忻、张雁云进行了宪法宣誓。
袁家军指出,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丰硕工作成果,留下厚重履职足迹。
袁家军强调,全省人大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在人大系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在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和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要紧扣法治保障“两个先行”,加强人大履职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示范区建设法治支持,迭代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渠道作用,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构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闭环,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一体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要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着力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加快提升塑造变革能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