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两区一县创新推动“联合河湖长制”
发布时间:2024-05-31 16:30:19
来源:长三角资讯网 浏览:
总体情况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所在的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一衣带水,河湖水面率高达20.3%(青浦18.74%、吴江24.43%、嘉善13.23%),包括骨干河道100条,重要湖荡76座,其中跨界河湖达47个。为做好跨域水体保护治理,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创新探索通过跨界合作,构建了以“联合河湖长制”为核心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了“五联合”的实施机制,搭起协同治水的“共治桥”,形成了毗邻地区水治理统筹管理的一体化路径。
主要内容
一是构建以“联合河湖长制”为核心的一系列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联合河湖长制度。2019年,两区一县共聘首批跨界“联合河长”73名,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推动示范区治水协作再提速;2021年建成首批联合河长工作站;2022年挂牌成立首个青年河湖长工作站;2023年建成第二批联合河长工作站;自2019年以来,两区一县共任命或聘请310余名联合河湖长,有力支撑联合河湖长持续走深走实。
进一步完善并分步实施跨界河湖联治实施方案。2018年签订《青昆吴嘉水域保洁一体化协作框架协议》;2021年共同签发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河湖长制加快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任务清单;2022年制定实施《示范区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2023年签订《元荡跨界幸福河湖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联合创建协议》,创建一体化示范区首个“幸福河湖”。
制定联合河湖长制度的实施细则。联合印发《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成为一体化示范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新基石。2021年,青浦与吴江签订《雪落漾一体共治备忘录》,在养护、资金、管养单位、监督考核等四方面探索统一标准;2023年,签订《跨界河湖一体化联保共治战略协议》,在吴天贞荡、道田江等更多跨界河湖推广一体化治理模式。
二是探索建立“五联合”实施机制。
联合巡河。两区一县联合河湖长同乘一条船,一同看现场、查问题、找对策。2019年以来,省(市)、县(区)、镇、村等四级河湖长联合巡河达200多次,先后快速处置20余起填堵侵占、污水直排等问题。
联合管护。以联合保洁为基础,逐步深化一体化管养新模式。联合开展“清缴水葫芦・美化水环境”专项行动,每年出动打捞船次均在1万次以上;在红旗塘、太浦河、俞汇塘设置7个拦截库区,拦捞结合;在淀山湖、急水港设置5条自动打捞船长期驻守上游一线配合当地保洁力量共同开展打捞作业。
联合监测。一体化示范区水文站由三级(流域局、市、区)三地(青浦、吴江、嘉善)两部门(水务、环保)共同建设管理,涵盖18项水质指标、5项气象指标以及水位、潮位、降水等监测信息,通过共同布点联合监测、数据共享、消除边界河流的死角盲区。
联合治理。统一规划、标准和建设步伐,共同推进跨界河湖治理。先后签订2轮联合治理项目协议书,共34个联合治理项目,涉及29个跨界河湖。
联合执法。在太湖局“一湖两河”联合巡查机制的基础上,示范区逐步形成“三纵四横”(三纵是区级、镇级、村级;四横是青浦、嘉善、吴江、昆山)的边界执法网络,定期联合巡查、案件互通互商,共同打击边界河湖涉水违法行为。制订《示范区水行政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方案(试行)》,研究一体化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指导意见、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规范,实现联动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特色亮点
勇于创新,示范引领。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联合治水,全国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一体化示范区敢于突破,小心求证,从小的示范点探索实践,进而不断推广和拓展示范点位、完善合作机制,稳步推动系统集成、操作性强的联合河湖长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制度先行,责任共担。不断推进各类制度规则和工作机制的探索、制定和完善,例如在巡河、管护、监测、治理、执法等方面探索联合机制,推动多方主体协商合作、共同发布,实现责任共担、多方共赢、利益共享,有力推动联合河湖长制等跨界水体治理制度的深入落实。
治水联合不断向治水融合深化。不只是停留在联合治理层面,针对更深层次的治理标准、治理力度、治理步伐一致问题,积极探索治水融合发展路径。一体化示范区首个“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联合河长网、跨界水系图、应用云平台)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初具成效,重点跨界水体河湖管理等级、管理目标、养护标准、信息管理“四统一”目标逐步实现,毗邻村居河长工作站逐步扩大,大量涉水问题能够在基层一线得到及时解决,这些都为跨界治水融合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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