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持续推进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

长三角资讯  近年来,安徽省药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积极推进规范透明的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着力强化化妆品监管。

明晰职责权限

加强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试行)》,加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明确信息审核、已备案产品资料整理、资料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承担部门及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印发了《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贯彻落实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备案人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时限要求提交年度报告、补充填报相关资料等。

强化任务落实

积极构建多环节的监管协同机制

为准确识别评价、高效调查处理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制定安徽省《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工作规程》,明确部门职责,识别评价来自注册备案、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环节发现的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并开展及时处置。

出台《安徽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化妆品经营监督积极性为着力点,从深入广泛宣传、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防控安全风险,持续探索创新、促进规范提升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

构建化妆品抽样、核查、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创建化妆品抽检工作问题交流群,监管、检验人员在线为地市局一线抽样人员答疑解惑,对共性问题实时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印发《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作了合理细化和分解。(图文/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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