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唐盛房产为逃避工程款“玩手段”,没人监管?
长三角资讯 2024年4月10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 0412 民初 12477 号)判决被告常州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唐盛”)须在十日之内向原告江苏煜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煜平”)支付工程款1616762.3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其中以 74979.05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 1541783.28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0 月 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24224元,由常州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
然而,时间已然来到了2025年1月份,被告常州唐盛累计须支付共计人民币1842030.63元的相关款项。原告江苏煜平至今一分未见的情况下,惊悉常州唐盛向江苏唐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唐聚”)及第三方转移资产(房及车位),试图逃避工程款和法律责任!

四、诉求:
近年来,因常州唐盛不支付常州上悦城项目工程款,已造成江苏煜平严重亏本,垫资的贷款无法归还,背负巨大债务。目前还有劳务施工费、材料款、员工工资共计30余万无钱支付。
江苏煜平根据(2023)苏 0412 民初 12477 号判决书判决,向法院提交案件执行申请。但法院却以常州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排队破产为由拒绝接受案件,说破产案子已经在民二庭处理排队立案了,只是年底这段时间太忙,不确定什么时候发正式的通知。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江苏煜平完全正当合理且为了有效应对债务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保护自身权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应当有责任有义务支持和保护受害方的权益,维护审判结果!
在此,江苏煜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请求,常州市建设监管部门,武进区人民法院应严厉查处常州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违法行为,查清房源销售的资金到底流向,强制执行,保证江苏煜平巨额工程款支付,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江苏煜平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江苏煜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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