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官员“进去了”,行贿的为何竟没事?
长三角资讯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4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马卫文为了攫取不正当利益,向被告人赵**行贿281.27712万元,被告人赵某某已经被判刑。
马卫文不仅向赵某某行贿,还向其他官员行贿,总额超过了300万。
然而,该案正如广大民众猜想的一样“受贿官员赵**进去了,行贿人马卫文却没事”。巨额行贿主要涉案人阳光万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卫文至今仍逍遥法外。
不难看出,法律对行贿者的惩罚往往不如受贿者。加大力度惩治行贿犯罪,从“重受贿轻行贿”到“行贿罪与受贿罪一起处罚”的转变已刻不容缓。
就该案行贿犯罪人马卫文而言,已定性的贿赂官员赵**个人金额就高达281.27712万元,加上对其他人的行贿,行贿数额已经突破了300万元,至少应受到法律惩罚,但却至今能逍遥法外,是否追究?何时追究?谁来追究?
加大行贿惩治力度,行贿,受贿两手抓,两手硬,让官员不敢贪,老板不敢贿,杀一儆百将对腐败犯罪,贿赂犯罪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通过法治方式让反腐败工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利于提高政府机关的廉洁度和效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也顺应民心、民意。(作者: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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